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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时间:2014-10-30 浏览次数:
     5月17日下午3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刘延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马凯出席会议并讲话。
      我省在辽宁省人民会堂一楼电视电话会议室设分会场,同时在各市设分会场,我市在会展中心设分会场。
      会议指出,高校毕业生就业事关经济升级、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各地、各部门、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做好这一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形势的复杂严峻性,坚持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放在就业工作的首位,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扎实的工作、更加有力的举措,全力以赴做好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会议强调,要坚决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责任、各方努力、加强引导、综合施策,把扶持高校毕业生的各项政策落到实处。要进一步拓宽就业领域和渠道,引导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到基层、到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就业,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要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指导,切实做好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工作。要严格规范用人单位招聘行为,保障毕业生合法权益,大力促进公平就业。要优化人才培养结构,突出教育与产业对接,专业和职业对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和适应社会的本领,推动高等教育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督促检查和宣传引导,确保实现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的目标。
      我校要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精神,落实“一把手”工程,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开展以下工作:一是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调整高等教育培养模式,面向市场需求和社会需求培养学生;二是完善信息服务,以收集需求信息为重点,大力拓展就业渠道;同时要做好“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和“西部计划”等组织实施工作;三是做好学生职业生涯指导,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就业技能培训、就业能力提升等帮扶工作。四是要大力发挥“创业推动就业”的作用,积极推进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五是要做好舆论引导工作,引导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营造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良好氛围。
      望我校各学院积极探索建立就业工作长效机制,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认真落实好国家有关工作要求,按照学校要求和部署,积极推进本院就业工作,切实将这一重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校就业水平不降低、有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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