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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校法学院与锦州铁路运输法院开展合作交流活动

    时间:2013-08-06 浏览次数:

    7月23日上午,我校法学院与锦州铁路运输法院在锦州铁路运输法院会议室举行实践基地签字仪式及实务导师聘任仪式,并进行了实践基地揭牌仪式。法学院院长单红军、副院长李志文、副院长王利民和院办主任丁祖山参加了此次活动。锦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马宝信、副院长田凤文以及法院各庭庭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单红军与马宝信代表双方共同签署了实践基地共建协议,并为基地揭牌,最后双方针对如何发挥各自学术研究特色、加强学术联系等问题进行了广泛的交流。

      双方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是审判机关与院校相关学科专业、法学理论与法律实务、法学工作者与法律工作者良性互动的平台,有利于提升高校法学教育与法院司法能力水平。双方表示将进一步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深入合作,充分发挥各自优势资源,实现资源共享,为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和提升法官执法水平与司法公信力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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